关于成立沈阳科技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759  2024-04-17 09:05:0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充分彰显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党建引领作用,决定成立沈阳科技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耿乃国  

副组长:孙玉红、王鸿鹏、高洪震、张磊、肖士中

成  员:刘芳、衣方丹、李迎、李姝奕、李媛媛、何大伟、赵朋亮、赵雷、赵恩、都颖、蒋明儒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党中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研究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明确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

2.讨论学校党建工作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

3.了解掌握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重大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和推动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推广新鲜经验,促进党的建设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

5.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6.承担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构

沈阳科技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作为党建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学校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以及督查考核等工作。李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做好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包括会议议题的准备、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等;

2.与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及时掌握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3.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安排,对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4.指导各基层组织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要求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对其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大课题、重大举措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2.督查指导制度。由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学校党建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通报情况。




中共沈阳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