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和激励办法

1108  2020-05-11 09:13:0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高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保障和激励工作制定办法如下。

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健全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增强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提高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

1.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经费、场地、设施和人员保障机制,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制定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增设党内评优项目,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资助力度。

2.完善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机制。实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政策,着力解决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的业务培训、职称评定、收入待遇等问题。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现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指标,单独评审。

3.完善考核聘任制度。根据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聘任办法。对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定期考核。能够履行职责的同志,继续聘任,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实现积极的分流制度。根据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进行适当分流,充分保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的活力。

5.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学校定期组织评选,对表现优秀的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公开表彰。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学校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杨化仁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喜魁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思政部、科技处作为成员单位,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学校定期对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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