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干部管理和党建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组织部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建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负责协助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起草、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文化品牌创建活动。
3.负责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考评,评选表彰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负责全校党员发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党员教育管理、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负责全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开展党员统计及其他常规性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筹办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做好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
8.结合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党建工作研究。
9.党委党校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党委换届工作。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以及校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评、培养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
6.负责督办有关部门对党委工作部署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